法律问答

您好,一个月前申请离职,本因上个星期到期,离职当周公司才给到交接表,给各部门签字,本来上周有一新同事过来交接,但是觉得交接时间太短,于是我延长了4天离职时间,但是今天她说她要走,于是现在没人接手,明天就到期,公司让我留到五月底,我不愿意,如果自离会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2019-06-15 12:54: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主动离职,合同到期即止,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相关手续,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不批准 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