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朋友送了3万多个金手镯分手后要求退还需要还吗?这不涉及婚姻

债务追讨
2023-10-29 14: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后可以讨回的钱物是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的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司法实践中这种恋爱消费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在分手后可以讨回的,而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对方返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法律分析:
    1、一方自愿送给对方少量金钱物品,这带有赠与性质,即使恋爱关系终止,一般也不应再向对方要求归还。
    2、一方为 了准备结婚,花了较多的钱,给对方买衣服、装饰品;恋爱关系终止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适当退还一些实物, 或者酌情折价退还一些钱。
    3、女方或其家长并无诚意与对方确立婚姻关系,只是借恋爱关系向男方索取大量财物;退还有困难的,可通过协商折款退还。个别借婚姻索取财物,情节严重,手段恶劣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法律分析:分手则视为条件不成就,赠与行为不生效,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