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病人是否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
2023-10-29 14:3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病作为原告起诉离婚要判断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起诉只能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如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精神状况好的时候提起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精神病人起诉离婚:
    1、若精神病人为离婚案件的原告,从程序上讲,应当先经过特别程序确认其民事行为能力并变更监护人。
    2、若离婚诉讼的被告为精神病人的,一般由其近亲属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精神病能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精神病人要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应先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再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变更监护关系以及代理人。
    配偶是已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如果不变更监护关系,会出现法庭上原告席与被告席是同一人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