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男方一直还贷款,请问离婚房子属于谁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9 14: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婚前房产离婚后归属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买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令其继续偿还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贷款买房权属的确定:婚前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是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该房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不得主张分割;如果是夫妻二人在婚前共同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又一起还贷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男方结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属于谁的名下,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讨论。第一种情况,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则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房屋仍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权分割房屋;第二种情况,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但房屋产权登记为男女共同名称,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款。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第三种情况,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双方结婚后,房屋贷款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那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根据首付比例和还款情况作出判决。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