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你好

2023-10-29 15: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营运车辆是属于各地的运管所来负责管理的,可以联系当地的运管所对非法运营车辆进行举报。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 一、怎么举报非法营运车辆
    1、非法营运车辆可拨打12328举报电话。12328的主要功能包括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业务领域主要覆盖道路运输、公路、水路等行业。
    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
    (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二、非法营运怎么处罚
    1、客运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非法营运车辆是属于各地的运管所来负责管理的,可以联系当地的运管所对非法运营车辆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