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房子属于男方,主贷人是女方,男方能私自卖房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9 15: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一般不能私自卖房子的。且私自卖房子的情况下,配偶可主张协议无效,追回房产,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无法追回,只能主张擅自出卖方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离婚期间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不一定都是无效的。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此外,如果该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是有权处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对于共有房产一个人是不能私自卖掉的,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支配,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如果所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双方都要同意才行。
    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卖房,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