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的男人付首付,以女人的名义登记,如何分配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9 17: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登记的首付方离婚时的分割如下:结婚之前夫妻一方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付首付购买房屋,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在离婚进行房产分割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以下事项是当事人在婚前买房时要注意的: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并登记双方姓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首付买房,并登记双方姓名,无特殊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房登记的首付方,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产所有权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该不动产归首付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