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的男人付首付,以女人的名义登记,如何分配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9 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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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登记的首付方离婚时的分割如下:结婚之前夫妻一方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付首付购买房屋,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在离婚进行房产分割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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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事项是当事人在婚前买房时要注意的: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并登记双方姓名,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首付买房,并登记双方姓名,无特殊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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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登记的首付方,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产所有权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该不动产归首付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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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