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的赠与,如果不是彩礼并且已经交付或者登记,那离婚时就不可以要回。如果赠送的财物是彩礼,并且有法定返还彩礼的情节,则可以要回彩礼。法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是: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