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事烟酒回收工作。一家酒店来找我买酒,卖给他30瓶茅台。他卖给了消费者。消费者说酒假带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我想知道我是一家回收店。我需要赔偿消费者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0-29 17: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
    1、跟经营者协商:
    协商是我们最优先选择的维权方式,如果经营者是良心卖家的话,一般都会给消费者全部赔偿,同时经营者的信誉度也不会受到影响;
    2、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部门反映:
    当协商不成功的时候,我们只能请求相关的部门来帮助自己维权了,面对消费者协会这些部门的处理,经营者一般都会屈服进行赔偿;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种维权方式一般是用于消费者的损失非常大的时候才会选择的,因为损失越大,涉及的问题也会多一些,通过法院的处理,可以快速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法院的判决下,经营者也不敢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者提起仲裁或诉讼,若确为假烟,可以要求销售者退货,若销售者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一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八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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