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纠纷,借款人跑路了

债务追讨
2023-10-29 18: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3、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再向财产代管人请求债务履行。法律依据: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3、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再向财产代管人请求债务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的处理:如果民间借贷借款人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一方失踪的,配偶就有为对方还债的义务;或者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再向财产代管人请求债务履行。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借款人的配偶就有为其还债的义务;或者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再向财产代管人请求债务履行。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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