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走路撞了别人的手机,当时没说我弄坏了他的手机,三个多小时后来找我说弄坏了他的手机,还需要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0-30 03: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摔坏别人手机如果手机的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走路撞到人如果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则可能需要赔钱,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