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材料有哪些流程?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0-30 12:0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法律依据:《公司法》。
  • 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如下: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更改公司章程;
    2、向受让方出具出资证明;
    3、携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到工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的资料包括:变更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经登记机关审核,确认符合变更条件的,发给新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