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股权质押贷款无法还款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0-30 18: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贷款无法还款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如下:有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股权质押权利,同时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操作。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股权质押贷款无法还款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如下:有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股权质押权利,同时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操作。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股权质押贷款无法还款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如下:有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股权质押权利,同时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操作。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