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商店工作了17天。第一次面试的时候,我说的工资是4500。因为和老板家有些矛盾,我想离职。但是老板一天不按150给我发工资,一天按100给我发工资。当时我没有签任何合同

讨薪
2023-10-30 19: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讨薪最好的方法是寻求法律的帮助,当然在工作之前一定要签好劳动合同。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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