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自愿和女朋友有关系,未婚怀孕,没有领证。为了促进婚姻过程,我们家给了我们五金,送到女方家的宴会费、检查费、拍婚纱、用在女方身上的日常开销接近11万。谈好的条件,女方妈妈突然翻脸不认,要求我们做不到,说不答应就不结婚,威胁我们要赔偿堕胎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结婚
2023-10-30 20: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犯法。女方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男方要求男方赔偿。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对未婚先孕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对于女方未婚先孕法院可能根据以下情况作出具体判决,女方想要留下孩子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不想要孩子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打胎的医疗费、营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未婚怀孕不能起诉要求男方赔偿,但是如果孩子已经出生,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只是怀孕想要打胎,那是不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医疗费的,所以女性需要做好安全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未婚怀孕如果男方不想承担责任,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需依法终止妊娠,如果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关于未婚先孕两种不同处理方式,男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