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一家装修公司商量装修问题,交付了定金5000,但是由于房子延期,我处理房子,这个时候,装修公司估计拖欠不支付定金,在交定金的时候,在票据上写着一句话,在没签订合同前定金全额退款,联系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办不了,他们只负责产品质量问题,这个问题不该他们负责,请问这个怎么处理

票据纠纷
2023-10-30 21:0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装修属于工程类,如果你认为延期是因承包人造成的,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提出索赔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装修合同定金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是不可以退的,而是在合同成立后抵充价款,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当事人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后主张退款的,通常需要交付该款项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才可以退款或者抵作价款。或者装修公司违约的,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对方退回交纳的款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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