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抚顺市,低保户死亡有什么补偿款吗?

2023-10-31 00: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如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政策,去世后并不能享受。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 低保户死亡后是没有补助的。如果确实家庭有困难,当事人在生前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出经济困难证明,然后由家属在其死亡后带上证明到乡、镇、区的民政部门申请经济上的补助,具有本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基本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死亡家属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贴。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人死了社保怎么赔偿要看是否是因公死亡。如果是因公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遗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如果是非因公死亡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给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费的数额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居民或村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等确定,具体需询问当地社保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