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提交?

2019-06-15 16:18: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解答如下:  
    一、工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七点内容,即以下的七种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
    1、工作时间
    2、工作地点
    3、工作原因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
    1、工作时间前后
    2、工作场所内
    3、工作前的预备性或工作后的收β性工作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
    1、工作时间;
    2、工作场所内
    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1、劳动者一定要注意保留职业史的相关资料;  
    2、员工离开原岗λ或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认定关键点:
    1、因工外出期间;
    2、工作原因;
    3、受到意外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
    1、上下班途中;
    2、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3、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除了以上七种情况属于工伤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况还应包括三条视为工伤的情节。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认定关键点:
    1、工作时间;
    2、工作岗;
    3、48小时之内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重要提示:认定工伤时,需要持用人单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可靠证明,以及当时就诊的诊断证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认定。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后旧伤复发的。  重要提示:具体包括:  一是在从事军事训练、施工、生产等任务和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和无法抗拒的意外致残的;  二是在执行任务中被犯罪分子致残的;  三是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被犯罪分子致伤或遭意外伤害致残的;  四是因患职业病致残的;  五是因医疗事故致残的。
  • 工伤认定的情形、时间期限、材料: 
    1.怎么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A、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见,因工作引起的受伤、疾病,包括上下班途中受伤,都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B、虽然不是因工作引起,但有些情形也可认定为工伤。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什么情况下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认定工伤应该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不能断章取义,法律规定之间有冲突时,要依据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原则及保护职工权益的原则进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效力明显高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复函的效力,王某无证驾驶自己的摩托车上下班的行为,虽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但并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其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应当按工伤予以认定。  
    3、外派劳务人员的工伤从宽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外派劳务人员的工伤认定与国内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郑立本与青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追索赔偿金纠纷一案的复函》认为,外派人员郑立本在国外因交通事故受伤,退休后仍应享受工伤待遇。原劳动部《关于外派劳务人员伤、残、亡善后处理问题的复函》(劳险字〔1992〕16号)亦认为,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发生伤、亡后,应按照因工伤亡对待。国外没有赔偿金的,按国内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照顾。  以上两个复函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就是保护“外派劳务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外派人员在国外发生伤残、死亡的,均应认定为工伤,不强调“因工”要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之规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是工伤保险立法目的之一,这两个复函虽然在《工伤保险条例》之前,但其内容与《工伤保险条例》并不相悖,与当前以人为本,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仍应参照执行。  
    4、工伤认定的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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