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离过婚的女人,第二次婚姻又失败了,我去离婚,要带第一次的离婚证吗

离婚
2019-06-15 16:34: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您双方已经结婚且实际生活在一起,给出彩礼钱并不会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话,女方可以不还彩礼钱。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对方长期与他人同居的话,您因此而要求离婚是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是前提您需要收集到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果没有的话难以得到支持。
  • 没有相关规定表明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