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知道女方家庭住址。怎么起诉

起诉离婚
2023-10-31 08: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不知道被告的住址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已有的信息能确定被告是谁的,即使不知道被告的住址,也会立案进行公告送达。人民法院通过已有信息无法明确被告的,属于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让当事人提供能确定被告的住址信息,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二百零九条
    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 不知道对方住址但是需要起诉离婚的,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找不到对方,可以要求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届时,若对方庭审不参加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离婚起诉对方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谢谢大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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