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罚学生钱,说给同学买东西吃,这是违法的吗?

2023-10-31 09: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师罚学生钱是违法的,这是老师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可以向学校领导或者当地教育局进行投诉和反映。老师是不具有对学生罚款的权利,而且“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一般只有部门规章以上的规范性文件才有权设立,没有法定依据的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学生不是生产者,他们的经济来源都是由父母给的。如果罚款不多,那么孩子们就可能从自己的生活费用 或者零花钱中节省。如果罚款数额过多,孩子们也不敢告诉驾照,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可能因为缺钱而被迫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


    根据法律依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法》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 老师罚学生钱是违法的,老师不具有对学生罚款的权利,罚款一般是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并且依据相关规定老师不得体罚学生,老师经教育不改体罚学生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老师罚学生钱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去教育局投诉。按照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必须由行政机关按照特定的法律规定进行。学校不是行政机关,老师也不是执法人员,其处罚也没有法律依据:,老师的罚款行为侵害了学生的权益,可以到教育局投诉,要求纠正老师的违法行为,退还被罚的全部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