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内出轨的,法律一般不会处理,因为出轨的行为不违法,其最多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除非出轨方在已婚状态下与婚外情对象登记结婚,那么出轨方就会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因为重婚罪就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所构成的犯罪。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