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的公务员不会受到任何处罚。法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只要公务员未婚生子的行为合法,没有侵害到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那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由于其有未婚生子的行为而对其进行相关处理。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