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嗯,我们7月28日买了房子,当时付了1万元的定金,这几天他又后悔了。嗯,我们当时他给了我定金收据。现在他只退了定金。我们当时要求口头协议双倍退还违约金。他不同意。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0-31 12: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定金不退应该找房管局部门投诉。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或者是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买房子付定金要注意什么
    1、在交付定金的时候,一定要与对方签订相应的协议,而不能只是在口头上承诺;
    2、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后者并非是法律概念,在适用的时候也存在问题,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3、关于退还定金的相关内容,注意一并写入协议书中;
    4、交付定金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是否要给定金。
  • 买房定金不退应该找房管局部门投诉。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或者是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关于定金的数额规定包括什么内容
    1、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2、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
    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4、若当事人实际交付的金额数额比约定的高或者低的,视为当事人之间变更定金的数额。
  • 购房定金不退应该找房管局部门投诉。
    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或者是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