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的概念与分类
刑法的称谓:大陆法系国家多以刑罚为中心称作刑法或刑罚法(penal law);英美法系国家多以犯罪为中心,称作犯罪法(criminal law)。
(二)刑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刑法做如下划分:
1、狭义刑法与广义刑法
狭义刑法指刑法典,是专门、全面和系统地规定犯罪、刑事责任的法律。
广义刑法是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的一切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单行刑法是专门就犯罪和刑罚中的一个或几个问题做出规定的刑事法律。通常是规定某一个或几个特定行为为犯罪并规定对其如何处罚罚。如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单行刑法是专门规定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法律,但不全面系统;
附属刑法是规定于其他法律中关于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条款。因其内容是关于犯罪和刑事责任的,但附属(规定)于其他法律里,因而是附属刑法。它既不专门,也不系统,更不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