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身份证丢失,也没有户口簿原件,该如何补办?

2023-10-31 13:2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的,不需要一定去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可以异地补办。公民可以依法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办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补齐后再次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进行补办。
    其流程如下:
    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需要补办的,可以准备好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有的地方则不需要,之后带着资料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即可。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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