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感冒在药店买药吃过敏去医院,药店有责任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0-31 13: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医院明知病人对药物过敏,却仍然对病人使用此药物,则医院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从而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医生只要不是采用不良或违法方式、没有与指定药店有偿“签约”服务,医生推荐病人院外购药用药是不违规的。如果医生通过开外购药违规收取药店或药企的提成那么自然是违规的。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七条
    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不违规为商业目的统方。
    北京市市属医院外购药品等患者使用与管理的有关规定》
    外购药品是指医师在医院内开具的处方(医嘱)中医院目录内未涵盖的,需要患者到院外购买的药品。
    医院应制定外购药品的相关管理制度,对于医师认为必须使用,医院目录内无替代药品等特殊情况,确需医师开具外购处方或使用患者外购自带药物的情况进行严格管理,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医师处方(医嘱)权限、患者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规范和患者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医师开具外购处方只能使用药品通用名。
  • 医疗产品侵权责任的范围有: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的患者损害。且基于前述的侵权行为,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