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哥哥今年9月11日在煤矿上,因井下透水事故去世,现在面临赔偿,家有父亲七十三,母亲六十六,离异有一女儿九岁,按照国家赔偿应该多少?除了国家赔偿我们又应该问要多少?

国家赔偿
2019-06-15 17:51: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国家赔偿的受理: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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