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一个工厂工人,由于另一班组一同事辞工。组长向上要求招工补人。然而某个别领到为了业 绩邀功,所以强行不招。最后意见是内部协商。所以部门领导让我们调人或者加活。我们不同意,然后领导针对某一个人不让加班,只拿底薪。其他人加班,是否合法?我以为咨询是免费援助的,所以咨询一下。这样的话,我还是先咨询劳动局那边吧

讨薪
2023-10-31 14: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不愿意加班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的,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因为员工拒绝加班而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继续回单位上班。
    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 劳动者不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予以辞退。用人单位要安排加班的,需要与劳动者、工会协商一致,单位需要遵守劳动定额标准,劳动者不愿意的,就可以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拒绝加班的,一般不会被开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且要与劳动者、工会协商一致。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拒绝,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单位不能强制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因此而予以辞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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