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经营不稳定,我是干股。怎么才能退出?我把投资资金投资到公司的账户里,但是钱不是我的,而是我把其他私人账户转给我,然后投资到公司的公司账户里

投融资
2023-10-31 16: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的退出方式有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受让人为公司股东的,可以直接转让;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实现股东退出,本质是公司回购退出股东的出资;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东持有的股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4、解散公司;
    5、破产清算退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法:
    1、股权转让,股东将自己的所有财产依法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外的其他人;
    2、股权回购,股东对股东会关于《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事项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公司解散,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法律分析:不能。股东不得随便将出资撤回。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出资除去即可。
    3、当有限公司的股东遇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