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派遣时员工发生工伤,如果符合申请工伤的条件的,由派遣单位或者员工本人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如果是用工单位造成该员工损害的,则由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向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