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没有宴会,没有孩子的户口。有一个男孩四岁多,才一岁多。我父母在我的家乡照顾他。现在他四岁多了,不想和那个男人住在一起。我不想给那个男人孩子。在一起七年后,在过去的两年里,我断断续续地转了大约5万元。他说是彩礼。那人说他会起诉我,要孩子和5万元左右。他能拿回来吗?

彩礼
2023-11-01 00: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了小孩没有结婚证,之前给的彩礼钱可能需要退还男方一部分,除非孩子归女方抚养,可以让男方支付抚养费。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是需要退还彩礼的。满足这些条件是可以让女方返还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况的彩礼不会被返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需要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孩子随女方一起生活,女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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