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规定行政处罚是否构成犯罪法律?

行政处罚
2023-11-01 00: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是根据具体的违法情形做出的。具体情况不同,适用的处罚种类也不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
    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由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针对某种违法现象进行行政处罚,安装规定分不同程度给予处罚,或者在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行政处罚中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在三日内进行审查,来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如果认为不应当追责的,则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条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公安机关认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接受案件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在三日以内补正,但不得以材料不全为由不接受移送案件。
    公安机关认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向其他主管机关移送案件,并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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