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后能否取保候审,如何规定?

取保候审
2023-11-01 05: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的申请及办理程序: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予以审查,审查完毕后,同意取保候审的,申请人应向办案机关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期满后的规定是: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并且,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取保候审的决定是不一定要进行开庭的,其开庭与否的决定权在于司法机关。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那就会起诉、开庭、审理、宣判,如果认为不需要进行开庭的话,那么进行书面审理就可以了。因此取保候审开庭与否是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况进行判断的,并无绝对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