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我们带刀到对方家里滋事反而被对方家人打伤怎么解决?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01 08: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报警处理。进行法医鉴定
  • 法律分析:他人到自己家里进行闹事,也就是寻衅滋事,那么当事人当然可以选择报警,警察会视行为严重后果进行处罚。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纠集别人屡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 1、因寻衅滋事行为被犯罪分子打伤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八十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1)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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