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现在离婚了,两个娃娃(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在我们结婚前买了房子,结婚后一起偿还抵押贷款,去年买了房子支付了10多万的首付,现在离婚他说娃娃想要,我不支付抚养费),我不同意,我想起诉离婚

子女抚养
2023-11-01 09:44: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方式总共就2种,一种时双方都同意离婚,财产、子女都协议清楚,那就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另一种就是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有歧义的情况,就会选择起诉离婚,去法院。
    就是因为一方不同意才去法院离婚,如果就因为一方不同意,法院就不给判,那去起诉离婚干什么呢。

    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不离婚很正常。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在财产分割明确、孩子抚养权分配明确、证据充分等情况下通常会判离婚。法官判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不知道你第二次离婚不判离是因为什么原因,你的律师有没有和你分析过。
    起诉离婚不判离,这个有时候是多方因素的结果,我也不好凭空捏造。
    另外,今年施行的民法典婚姻编中,给起诉离婚提供了新的离婚途径,起诉离婚不判离,分居一年后,可再次提起诉讼,这时法院一般判离。
    另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对你有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