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故降薪30%,怎么办?

调岗降职降薪
2023-11-01 09: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如果是无故降薪员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对此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对此调查核实后可以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改正。公司无故降薪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是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请求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被降薪了,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要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不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就随意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是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拒绝,若因此而与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1、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面对公司降薪,如果公司没有明文规定,无理由对员工实行调岗降薪,那么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