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口结婚两年了男方在外面欠的债属不属于共同债务

婚姻债务
2023-11-01 12: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形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还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以及夫妻一方婚前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形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还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以及夫妻一方婚前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夫妻一方婚前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在外欠的债务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在离婚时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