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今年暑假的幼儿园老师,然后二年级一个女孩一直问同学,也问老师,我让朋友用手机号码给她妈妈发短信,第二天她父亲说我的短信影响了他的家庭,说起诉我诽谤他的孩子,但他的孩子确实有这样的事情,我想咨询如何解决

名誉毁谤
2023-11-01 12:5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人诽谤的当事人要维权,建议最好与相关专业律师咨询。
  • 如您遇到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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