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女朋友分手的事。她说的是威胁我自杀的感觉!我很痛苦!如果真的发生意外,我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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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或者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纠纷,其中一方威胁自杀的,如果另一方没有教唆其自杀或者刺激其自杀,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对方在自己面前自杀,则己方有义务阻止,并且及时报警。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
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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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手,女朋友要自杀,男方不一定要负法律责任。如果女方在分手前遭到了男人殴打辱骂遗弃等行为,分手后选择自杀的,因为自杀和男方有直接的关系,那么男方有法律责任,反之,如果双方是和平分手,女方自杀与男方没有直接关系的,男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
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
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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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