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相亲对象定亲后同居真的不满意退婚需要退还彩礼吗?

彩礼
2023-11-01 13: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一般是不应该退还的。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不存在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并未共同生活过;
    2、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能退,但是必须符合彩礼退还的规定。而以下这些情况应当返还彩礼:男女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都买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不一定退还彩礼,根据具体情形,如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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