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注册商标为企业名称构成侵权吗?

商标
2023-11-01 14: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具体情况:
    1、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
    2、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 首先明确,企业名称和商标权都是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但由于企业名称是由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商标是经商标局核准授权,而企业名称登记并不与商标进行联合检索,因而企业字号与注册商标文字相同情况大量存在。
    属于不侵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用别人商标作为公司名,是否违法,有以下两种情况:
    1、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
    2、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