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专利优先权有以下作用:
1、国际作用:适用于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的情形;
2、国内作用:申请人自在法定期限内,就相同主体再次申请专利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