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暑假工人,现在就让我走,然后我要求马上结清工资,不给我结算怎么办

讨薪
2023-11-01 15:3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法律依据:《劳动监察保障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另一方终止用工。
    终止聘用的,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 辞工到期公司不结算工资处理如下:
    1、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2、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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