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时男方不愿支付抚养费,现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支付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11-01 15: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由不直接抚养方应定期支付给子女,其有一次性支付能力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子女抚养费。具体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可以由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确定。
    协议不成的,交由法院判决。但是不管不直接抚养方采用何种方式支付抚养费,其都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是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不直接抚养方一般应定期支付抚养费,其有一次性支付能力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具体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可以由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确定。协议不成的,交由法院判决。
    但是不管不直接抚养方采用何种方式对抚养费进行支付,其都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因为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离婚后一方原则上是不能不支付抚养费的。但若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协议不成的,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