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具体规定有哪些

劳动仲裁
2023-11-01 17: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需要以下的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门查询,并且需要交付费用;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就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范围是:
    1、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考勤记录、会议记录、工作证;
    3、工友同事的证人证言等等;
    4、有劳动合同的,最好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所需证据可以有: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
    2.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
    3.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
    4.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
    5.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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