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复婚的手续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
复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对于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