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病的配偶离婚需要进行诉讼。如果一方故意在
结婚登记前故意对另一方隐瞒其患有精神疾病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配偶患有精神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