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事婚姻登记有哪些法律效力

结婚
2023-11-02 09: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 我国的婚姻登记机关有两大类:
    1、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2、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 法律分析: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这类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留学等法律手续。
    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①本人的身份证件;②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夫妻一方死亡证书;③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
    (3)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属于结婚公证的范围,但其公证的格式与结婚公证有所不同。
    (4)如果用于涉外方面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 办理撤销婚姻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婚姻登记机关关于撤销婚姻的决定;
    (二)《撤销婚姻申请书》;
    (三)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
    (四)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机关即各地的婚姻登记处,是同一级民政局的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登记包括初婚登记、再婚登记。
    目前,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二是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有: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证;
    三、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撤销被胁迫的婚姻;
    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办理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证;
    (3)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