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于2012.1.4签订的债券抵押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好经过第三方中介先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协议,抵押债权转让协议,以上三个合同及协议签好之后于2012.1.5打款到对方账户并办理了他项权证,债务方打了借条,请问该债券抵押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若无生效具体条文依据是什么

2019-06-16 04:03: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抵押协议注意事项:
      抵押协议中,应该注明抵押物名称及数量,以车为例:比如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
     协议中,应明确抵押人为抵押财产合法所有权人,如“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协议中,应明确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比如,是质押还是抵押,抵押财产由抵押权人保管,还是抵押人保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如果要进行买卖,购房者是要通知银行的,银行同意买卖的,可以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或者办理转按揭,从而实现房屋的买卖。
      法律和规章并没有禁止抵押人合法转让抵押物,只要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被抵押的商品房是可以买卖的。
    总的来说首先抵押财产是允许转让的,而非老观念中转让抵押物无效。其次,抵押财产要实现转让附有一定条件,转让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变化。另外,关于抵押物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针对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而不是针对抵押物转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已抵押房产的买卖合同效力,主要是看房屋买卖是否符合一定的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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